对“四分之一月平均计划完成水平”指标的理解存在差异,计算结果不正确。
第一季度月平均计划的平均完成程度通常被理解为“第一季度的平均月度完工率”。因此,第一季度的平均月完成率=(110%+ 95%+ 120%)/ 3 = 108.33%。
第一季度计划的完成度=第一季度的实际完工数量/第一季度的计划数量=(300 * 110%+ 360 * 95%+ 400 * 120%)/(300 + 360 + 400)= 108.68%,计算正确。
扩展资料:
计算方法:
由于计划数在实际计算中可以表现为绝对数、相对数、平均数等多种形式,因此计算计划完成程度相对指标的方法也不尽相同。
计划数为绝对数和平均数时:
使用绝对数和平均数计算计划完成程度相对指标时,可直接用上述计算公式。
例:某企业2000年产品计划产量1000件,实际完成1120件,则产量计划完成程度为:
计划完成程度相对指标=(1120÷1000)×100%=112%
计算结果表明,该企业超额12%完成产量计划,实际产量比计划产量增加了120件。
例:某企业劳动生产率计划达到8000元/人,某种产品计划单位成本为100元,该企业实际劳动生产率达到9200元/人,该产品实际单位成本为90元,其计划完成程度指标为:
计算结果表明,该企业劳动生产率实际比计划提高了15%,而某产品单位成本实际比计划降低了10%。这里劳动生产率为正指标,单位成本为逆指标。
在检查中长期计划的完成情况时,根据计划指标的性质不同,计算可分为水平法和累计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计划完成程度相对指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统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