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上不可以带氧气瓶,也不可以托运。以四川航空为例,不允许旅客自行准备携带医用小型气态氧气瓶(或空气瓶)及液氧装置,有需求的旅客需提前向川航提出申请,川航确认后提供。
乘坐飞机禁止携带和托运能够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对航空安全和运输秩序构成较大危害的危险物品,包括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传染性物质、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和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类别,但在航空运输中具有危险性的物质和物品。
扩展资料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旅客必须凭有效客票托运行李。承运人应在客票及行李票上注明托运行李的件数和重量。承运人一般应在航班离站当日办理乘机手续时收运行李;如团体旅客的行李过多,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提前托运时,可与旅客约定时间、地点收运。
第四十一条 承运人为了运输安全,可以会同旅客对其行李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如果旅客拒绝接受检查,承运人对该行李有权拒绝运输。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航空官网-危险品运输要求(含锂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