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改选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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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选的程序,还有选出党委委员后怎样确定书记和副书记?
要求要有五个党委委员,原来的正副书记都走了,现在只有三个,要重新选出两个委员,然后要重新分工

1、机关党的委员会讨论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有关事宜。机关党委一般应于任期届满两个月前召开党委会分析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条件是否具备,如具备条件,应讨论决定:

(1)召开党员大会时间;

(2)大会的指导思想;

(3)大会的主要任务;

(4)大会主要议程;

(5)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

(6)委员候选人推荐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等。

2、向省直机关工委呈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机关党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做出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决定后,及时向省直机关工委呈报《中国共产党单位机关委员会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请示内容包括:

(1)召开党员大会时间;

(2)指导思想;

(3)主要议程;

(4)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

(5)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委员名额一般为5-9名,书记1名、副书记1-2名;差额比例不少于20%;选举可直接采取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先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3、召开机关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党员大会筹备事宜。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经省直机关工委批准后,即可召开机关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内容包括:

(1)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2)确定下届委员会构成原则、委员会候选人条件、委员会候选人酝酿提名办法和下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条件;

(3)研究提出下届委员会组成方案;

(4)研究起草机关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等文件。两个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印发各支部征求意见,进行反复修改后,提交下次部机关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

4、组织酝酿推荐提出新一届机关委员会委员预备人选名单。根据机关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提出下届委员会组成方案:

(1)向机关各支部发出推荐候选人名单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推荐名额(含差额);推荐候选人应掌握的原则等,请各支部按照要求组织酝酿推荐。根据需要也可采取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的形式进行酝酿提名;

(2)根据各支部推荐情况,经机关党委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再返回各支部及全体党员进行讨论;

(3)经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几次反复,最后集中多数支部和党员的意见,由机关党委全体会议确定下届机关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此次会上,还可以审议通过机关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的报告等文件。

5、向省直机关工委呈报关于下届机关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经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几次反复,最后集中多数支部和党员的意见,由机关党委全体会议确定下届机关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向部长办公会报告并报省直机关工委审批后,作为建议名单,提交机关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6、做好召开机关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准备工作。省直机关工委对机关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批复后,即可着手相关准备工作。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有:

(1)起草大会主持词;

(2)印制选票和准备票箱;

(3)起草大会选举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填票说明,选举办法印发各支部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后,形成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4)召开各支部负责人会议。会议的内容是: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日程、召开时间和地点;确定召开大会的其他有关事项;对如何开好大会向党员提出要求;听取各支部对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的意见等;

(5)布置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6)布置会场。

7、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机关党委换届准备工作就绪后,即可向机关全体党员发出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要尽可能保证每一名党员都到会。会议由上届部机关委员会书记主持。

召开选举大会时,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否则要进行重选。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即可进行选举。

(2)宣布党员大会开会,奏《国歌》;

(3)上届机关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

(4)表决通过党委会工作报告(时间允许,还可作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也可书面提交党员大会审议);

(5)再次清点到会人数;

(6)通过大会选举办法(会前印发全体党员);

(7)通过大会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8)宣布下届党的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画);

(9)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10)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指定顺序投票;

(11)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12)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13)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人得票情况(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由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按姓名笔画);

(14)奏《国际歌》,宣布大会闭幕。

8、召开新一届机关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党员大会后,及时召开新一届机关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必要时可增加通过某项决议)。会后要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 

9、新一届机关党委换届选举结果报省直机关工委批复。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党员大会的基本情况和选举结果报省直机关工委批准。

10、做好党员大会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扩展资料

机关党委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遇需要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省直机关工委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含义

党委换届是指本届党委任期已经届满,依法选举新一届党委的法律行为。目的在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

参考资料:洛阳服务——党委改选程序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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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使各基层党组织做好换届改选工作,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特制定基层党委换届改选工作程序。
  一、党委会研究换届改选工作并作出决议,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关于换届改选工作的请示。
  1、党委会研究换届改选工作,确定换届改选时间,党员大会议程。
  2、向上级党组织提交《关于换届改选工作的请示》的内容为: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下届党委(纪委)书记、副书记设置,委员构成及名额;选举形式。
  二、换届改选前的准备工作
  1、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召开党委(纪委)会,总结本届党委(纪委)工作,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拟定《换届改选日程安排》及《选举办法》。
  2、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布置换届改选工作。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传达党委关于换届改选工作的计划和要求;组织党员学习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力与义务等有关论述及《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使党员明确换届改选工作的目的意义,教育党员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力,积极参加选举工作;讨论《选举办法》;讨论、酝酿党委(纪委)预选候选人名单。
  4、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听取各支部讨论、酝酿预选候选人的意见。党委将意见集中后返回各支部,组织党员进一步酝酿、讨论,直到大多数党员的意见趋于一致时,由本届党委提出下届党委(纪委)委员预选候选人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根据差额选举的要求,预选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候选人数百分之二十,并上报候选人的考察材料。
  5、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征求党员对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意见,根据党员的意见修改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6、制选票(不得少于两套)。布置会场,准备投票箱,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三、开好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预备会
  1、讨论党委(纪委)的工作报告,提出修改意见;
  2、表决通过《选举办法》;
  3、进行预选: (1)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大会表决通过,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票、计票。计票人在监票人领导下进行工作。 (2)清点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党员大会报告党员人数,说明本单位党员总数,有选举权党员人数,无选举权及预备党员数;宣布选举会议是否有效。具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为有效。 (3)分发选票,大会选举工作人员核对选票发放数,是否有漏发或多发等差错,向选举人说明填写选票时应注意的事项。 (4)选举工作人员检查票箱后封箱。 (5)填写选票。 (6)投票。按选举工作人员,大会主持人,其余党员的顺序依次投票,缺席党员不能委托别人代选或预选投票。 (7)开箱清点选票,由监票人核对收回选票与实发放票是否相符,向大会主持人报告,宣布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并重新清点人数,发放和填写选票,重新投票)。 (8)计票并宣布计票结果。监票人检查选票是否有效,选票所选人数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由监票人和计票人计票,将计票结果按得票人姓氏笔划为序填写书面报告,由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 (9)大会主持人宣布预选结果。大会主持人根据计票结果确定正式选举候选人(候选人数与应选名额相同)。当选人获得赞成票须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票相等不能确立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
  4、召开党委会、总结党委(纪委)换届预选情况,审查确定党委(纪委)正式候选人名单;安排正式选举准备工作及选举时间;填写党委(纪委)候选人得票数书面报告,一并将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转入正式选举。
  四、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
  1、由党委负责人致开幕词;通过会议议程。
  2.由党委负责人向大会做党委工作报告,由大会审议工作报告,并通过关于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3、由纪委负责人向大会做纪委工作报告,由大会审议通过。
  4、选举。选举程序按照本程序预选规定中第三条进行。正式选举在确定当选人名额不足时,当选名额接近应选名额,经党员同意,可不另行选举。
  五、新当选的党委(纪委)成员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上届党委(纪委)推荐一人主持,无记名投票选举党委(纪委)正副书记,研究委员分工。
  六、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换届改选情况报告》。报告内容:换届改选概况、方法和步骤;党委(纪委)正、副书记及委员分工,每个人的得票数及推选书记、副书记的票数。
  七、将换届改选工作的文书、选票等材料封存归档。
  八、党委(纪委)换届改选中,实行差额预选是差额选举的一种形式,可以实行差额预选、等额选举,也可以差额预选、差额选举,采取哪种方式在《选举办法》中作出规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通过。党委、纪委同时换届改选时,应按程序依次进行。党委选举结束以后,方可进行纪委选举。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6-16
你要说清楚一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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