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政体类型的标准

如题所述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根据执政者的人数和政体的内在精神和原则,把政体区分为四种类型:荣誉政体、寡头政体、平民政体、僭主政体。在《政治家篇》中,柏拉图先按统治者人数的多少把政体分为三种:一个人统治的,少数人统治和多数人统治。然后又根据统治者是否依法统治,一人统治可以分为王制和僭主制;少数人统治可分为贵族制和寡头制;多数人统治可分为共和制和平民制。 在继承柏拉图政体理论的基础上,亚里士多德明确提出了区分政体的两条标准:其一是政府的宗旨,即统治者是只是照顾统治者自身的利益还是照顾到整个城邦的公共利益。依次标准,政体区分为正宗政体和变态政体两类。其二是掌握城邦最高统治权的人数的多寡。依次标准,前述两类政体又分为一人统治、少数人统治和多数人统治三种。将上述两个标准结合起来,就行程了六种政体: 正宗政体:君主政体、贵族整体和共和政体 变态整体: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 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认定的政体类型划分标准主要有两个:一是最高国家权力执掌者人数的多少,二是最高权力执掌者的产生方式和任职期限。从这两个标准出发,国家政体可以从总体上分为君主政体和共和政体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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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18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对政体类型进行了划分,以政府的宗旨和掌握政权人数的多寡作为政体分类的标准, 但是这两个标准中,一个政体究竟体现谁的利益则是一个比较难以把握的标准。其实他划分政体类型还存在另一个重要的标准——阶级特性,这探讨亚里士多德政体类型非常重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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