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士兵盔甲随身带吗,武器每次打仗后会收回然后统一发配吗

如题所述

士兵是否自备武器铠甲取决于征兵制度

我国古代,实行军户制,府兵制时,士兵的兵甲马匹均为自备,而实行征募兵制时,武器则是统一发配,遣散时回收的。

这个不难理解
军户和府兵是职业军人(军户还是继承的),其家族享有免税等诸多优惠,对这些人来说让他们自备装备并不是什么太大的负担,而且他们要随时准备参战,也可能连续多次出战,自备军备更为方便
而征募来的士兵之前只是普通民众而已,并没有特别为战争做过准备,战时装备自然只能统一配发,遣散部队后就不在需要他们作战,装备自然要收回

在这里简单解释一下四种征兵制度

军户制,军户制度的典型例子是元,明。军户的特点是,以登记为军籍的家族为“军户”,军户享受免税免徭役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但有让家族中男性服役的义务,军户是对家族而言的,他们平时务农,战时参军,亦有部分为常备军,军籍会逐代继承,当兵的人家世世代代都要当兵。举个军户制度的典型例子,花木兰,花木兰的家族即是军户,但由于壮年男性都战死了,某次征兵中只能让已经退役的爷爷重新去当兵(可见军户是很辛苦的),木兰辞中对花木兰参军的有这样的描写:“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也就是说花木兰的马匹是自己买的,可以想见的是,武器盔甲应该是爷爷的。

府兵制,府兵制和军户制类似,也是平时务农战时参军,享有包括免税在内的优惠,但有一点不同,府兵不会由下一代继承,自一个人经选拔成为府兵,他的家庭就会享受府兵的福利,但他死后子孙就不会享受这种福利,相应的也不用参军。府兵制度的主要代表是唐宋,北史记载中早期的府兵“十五日上,则门栏陛戟,警昼巡夜;十五日下,则教旗习战。无他赋役”大致意思是平时府兵需要负责一些看守(门栏陛戟即为把门),巡逻的任务,其余时间则需要训练,其他的赋税和徭役都被免除了,后文还提及士兵需要自备刀和弓箭,每个月要接受检阅,而长矛和弩之类的武器则会由官方供给,可以为了维护治安当时对府兵自备的武器也做出了限制

募兵制,募兵和府兵有共同点,也是从民众中征召的军人,区别在于,募兵制招募的士兵以当兵为职业,公家提供全部装备,领工资,不从事其他工作——而府兵装备大多需要自行准备,只给优惠政策不给工资,钱还需要自己家人另外去挣。唐朝原本实行府兵制,但随着唐朝中期边患增多,府兵长期戍边,异常艰苦,更无法经理自家产业,很多府兵家里田产不大,不少直接破产——于是民众觉得为了免税去拿生命戍边太不划算,折冲府招不到府兵,只好改用更实际的利益来拉动民众入伍——只要当兵就给好多钱,打仗打得好还能加官进爵啦.......效果拔群,不但入伍人数上来了,抛弃生产专精战斗的部队战斗力也比以前的府兵高,更不用担心因为积年战争导致的军户/府户破产的影响,可谓好处甚多。

征兵制,征兵实际上和其他三种是同时存在的,不论是募兵和府兵都是常备军,军户除了常备军还有一部分预备役(比如花木兰的爷爷,需要的时候拉出来再战),而征兵则是战争动员(虽然这个词是近代才诞生的,但描述古代大规模战争亦很贴切)时快速扩军的手段,国家的经济不可能养很多常备军,特别是募兵制全面由国家负担军费,所以战争时期临时动员一支部队是非常必要的,所以就要进行征兵——当然还有一个特色,强征,读过石壕吏的应该有映像吧?古代战争的数十万大军中,这样的征兵就作为第二梯队存在着(第一梯队则为较精锐的常备军担任)。

古代还有其他很多的军事制度,以上四种是最具代表性的,其他制度可以视作他们的变种,比如清朝的八旗制度就有军户和府兵的影子,但加入了满族政权的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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