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签了三方,实习期间准备出国留学.是否还要交违约金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去年12月的时候和一家日资银行签定了三方协议,协议中规定了违约金是3000元,然后他们要求今年4月份的时候要去实习,并且实习到7月18日,实习的时候工资是按天来计算的,一天80左右.之后我申请到了出国留学,是自费的,于是我提出了离职的请求,可是他们咬定我一定要支付3000的违约金.我觉得很不合理,实习协议中有关于双方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的条款,但他们坚持只有三方是有效的,而且威胁我如果不交的话会承担一些后果.请大家帮帮我,我怎么可以不交那么多?而且我现在已经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了,我不付钱会对我个人有什么影响,是以后不能再进入这个行业吗,谢谢!

"实习协议中有关于双方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请注意看,是经过协商,现在企业不肯与你协商,可以看做是协商无果,你依然要遵照协议执行,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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