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执行后会通知被害人家属吗?

1999年我弟弟在外地被人打死,2002年在逃嫌疑人被捕,并在同年一审判处死刑。一审判处后给了我们判决书。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从那以后我们就没有消息了,我们打过电话给当时一审的办案人员,他说案件移交高院了。从此以后我们就没有任何消息了!我想知道那被告会被执行死刑吗?执行死刑以后会通知被害人家属吗?

  我国《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执行死刑后要通知罪犯家属,并没有通知受害人家属的规定。
  法律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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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0
对于处决罪犯是否告之罪犯家属,从现行法律条文看,“告知”死刑犯的即将被执行的“死刑宣判”似乎还不是“法定义务”;但是告之受害者家属则是应该的。理由是:如果立即执行,受害者家属则可以对本案在某种意义上画一个句号;如果改判,受害者家属则享有申诉或上诉权。同时,受害者家属理所当然的享有知情权。
第2个回答  2013-08-10
有可能不被执行死刑,因为,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可能改判;另一种情形,高院复核时发现有疑点,也有可能不予核准(当年还不是所有的案子都须经最高院核准)。如果被判死刑,最后核准,执行后若没得到通知,可向原中级法院执行局询问情况,执行局会告诉你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8-10
如果执行死刑会通知家属的。
第4个回答  2013-08-10
会的,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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