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官职详细列表.

如题所述

明朝官职武官有两种说法:

一、武散阶

正一品,初授特进荣禄大夫,升授特进光禄大夫;

从一品,初授荣禄大夫,升授光禄大夫;

正二品,初授骠骑将军,升授金吾将军,加授龙虎将军;

从二品,初授镇国将军,升授定国将军,加授奉国将军;

正三品,初授昭勇将军,升授昭毅将军,加授昭武将军;

从三品,初授怀远将军,升授定远将军,加授安远将军;

正四品,初授明威将军,升授宣威将军,加授广威将军;

从四品,初授宣武将军,升授显武将军,加授信武将军;

正五品,初授武德将军,升授武节将军;

从五品,初授武略将军,升授武毅将军;

正六品,初授昭信校尉,升授承信校尉;

从六品,初授忠显校尉,升授忠武校尉。

二、武勋十二阶

正一品左、右柱国,从一品柱国; 

正二品上护军,从二品,护军; 

正三品上轻车都尉,从三品轻车都尉; 

正四品上骑都尉,从四品骑都尉; 

正五品骁骑尉,从五品飞骑尉; 

正六品云骑尉,从六品武骑尉。

扩展资料:

明朝(1368年―1644年)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由汉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共传十六帝,享国二百七十六年。

元末民不聊生,爆发红巾起义,朱元璋加入郭子兴队伍。1364年朱元璋称吴王,建立西吴。1368年朱元璋称帝,国号为大明,因皇室姓朱,又称朱明,定都于应天府;1420年朱棣迁都至顺天府,以应天府为陪都。

明初历经洪武之治、永乐盛世、仁宣之治等治世,政治清明、国力强盛。中期经土木之变由盛转衰,后经弘治中兴、嘉靖中兴、万历中兴国势复振,晚明因东林党争和天灾外患导致国力衰退,爆发农民起义。

1644年李自成攻入北京,崇祯帝自缢殉国,明朝覆灭。明朝宗室在江南建立南明,随后清朝趁乱入关,击败大顺、大西、南明弘光、隆武、绍武等诸政权。1662年永历帝被杀,南明覆灭。1683年清军攻占台湾,奉明正朔的明郑覆灭。

朱元璋初定天下,建国号意在大中,既而祈天,乃得大明,表示承袭自韩山童、韩林儿父子的“大小明王”之号,又称皇明,史称明朝、明代,清朝时称之为前明。

大明国号来源有多种说法,一般认为与宗教有关,吴晗等人认为,大明国号的源头是明教,此说后来被金庸等作家采用,而胡阿祥等认为此国号出自白莲教,而源头则是佛教。朱元璋手下有一部分明教徒,用“明”作国号以示正统地位,也同时应和明教中的“明王出世”预言。

其次,以明喻火,根据五德终始说,表示明朝取代元朝是以火克金。又因皇室姓朱,称朱明。1644年北京陷落后,南方各地先后拥立明朝宗室建立朝廷,沿用大明国号,别称南明或后明,清人称之为伪明,奉大明正朔的郑芝龙在东南沿海建立了明郑势力,后其子郑成功及其孙郑经在台湾建立的政权又称为明郑时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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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0
特指明清中央行政机构中直接对皇帝负责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及工部。汉光武帝刘秀在尚书台设三公、吏部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书,为六部前身。西晋时,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属尚书省。南北朝亦有六部,然名称因王朝而异。隋初六部名为吏部、礼部、兵部、度支、都官及工部。至唐代改度支为户部,改都官为刑部,遂成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统於尚书省。宋代因之。元代改统於中书省。明代废中书省,六部乃直接对皇帝负责,成为主管全国行政事务的最高机构。各部置尚书一人,总管本部政务,下有左右侍郎各一人,为尚书之副。清代於天聪五年(1631)仿明制设六部。初以贝勒(亲王、郡王)分别总理各部部务;各设满洲、蒙古及汉承政、参政、启心郎、额哲库等官。顺治元年(1644),停贝勒总理部务;并改承政为尚书,参政为侍郎,理事官为郎中,副理事官为员外郎,额哲库为主事;启心郎未改,至顺治十五年裁。雍正元年(1723)以后常以大学士兼管各部,尚书以下各官时有增减。据光绪朝《大清会典》及《历代职官表》记载,清代各部职官设有:尚书(从一品)、左右侍郎(正二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以及堂主事、司务、笔帖式、七品小京官等。六部职掌,明清略同,各部下辖诸司及官属,则有出入。

吏部 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吏部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

户部 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明十三司: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清增江南司,为十四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除以上各司外,清还设有掌管八旗事务的八旗俸饷处及现审处。隶於户部的机构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

礼部 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

兵部 明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清职掌全国绿营兵籍及武职官员的机构。职掌内外武职官员的除授、封荫之典,乘载、邮传之制,甄核、简练之方,士籍、军实之数。兵部下设四司:武选清吏司,考核武职官员的品级与选补、升调、承袭、封赠诸事,并管理土司;车驾清吏司,掌全国马政及驿传等事;职方清吏司,掌武职官员的叙功、核过、抚恤、军旅之简阅、考察、巡防等事,并管理关禁与海禁;武库清吏司,掌全国之兵籍、军器并武科考试之事。此外,清设稽俸厅,掌稽察武职官俸;会同馆,管理京师驿传事务;捷报处,掌递送文书。

刑部 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明为十三司,名称与户部诸司同。清增加直隶、奉天、江苏、安徽四司,为十七司。清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职掌他省及衙门的部分文书收发和某些日常政务。此外,清设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审处,掌核秋审、朝审各案;减等处,掌汇核各省及现审各案之遇赦减等事;提牢厅,掌管狱卒,稽察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囚粮及药物等;赃罚库,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没收各物件,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赎罚处,掌罚罪事;律例馆,掌修订法律。

工部 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明清工部下设四司:营缮清吏司,掌宫室官衙营造修缮;虞衡清吏司,掌制造、收发各种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铸钱;都水清吏司,掌估销工程费用,主管制造诏册、官书等事;屯田清吏司,掌陵寝修缮及核销费用,支领物料及部分税收。除四司外,清设有制造库,掌制造皇帝车驾、册箱、宝箱、仪仗、祭器等;节慎库,掌收发经费款项;料估所,掌估工料之数及稽核、供销京城各坛庙、宫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

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这是六部之外增设新部之始。二十九年又增设商部。三十一年再增设学部及巡警部。六部之制逐渐变化。

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户部改称度支部,兵部改称陆军部,工部与新设之商部合并为农工商部,原来的理藩院改称理藩部,刑部改称法部,另增设民政部、邮传部。将原设之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礼部内部机构中添设承政、参议二厅,仪制、太常、光禄三司及礼器库、礼学馆。至宣统三年(1911)四月,清政府成立责任内阁。五月,责任内阁颁布官制,设立制诰、铨叙等局,吏部遂撤。六月,将礼部改为典礼院,成为清政府专管朝廷坛庙、陵寝之礼乐及制造典守事宜,并掌修明礼乐、更定章制的机关。六部之制,遂告变革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16
明朝官职设置与莆田官员

明朝官职设置按品级,官大小要办其品,自正一品至从九品,共分18个等级。史志中有记载的,由考中进士出身的、正四品(知府)以上的兴化籍官员就有193人。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为明朝中央最高级官职;三公为正一品,三孤为从一品,两者位尊权重,但是一种虚职,是皇帝对大臣的加官和赠官,兴化有两位礼部尚书(周如磐、宋继祚)加封太子太保,吏部尚书陈俊加封太子少保,他们都是明代兴化品位最高的官员。

明朝初期,中书省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加强皇权,于洪武二十八年(1093)撤销中书省,自秦设立的丞相制度被废除。原中书省所辖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六部尚书实际上成为朝廷的最高的行政长官,其品位也由正三品升为正二品。明朝兴化共出了12位尚书,除上述三人加封太保、少保外,其余九人为翁世资(户部)、郑纪(户部)、林俊(刑部)、康大和(工部)、林云同(刑部)郭应聘(兵部)、陈经邦(礼部)、曾楚卿(礼部)、林兰友(兵部)。

都察院是明朝中央的司法行政监察机构,明朝部,院同治,院、部权并重,院长官都御史与尚书平级,为正二品,兴化官居都御史的有三人。

承宣布政使司为明地方(省)最高行政长官,明朝全国设有13个布政使司,而巡抚在明初为中央派出协调地方工作的官员,为临时的官职,任务完成之后,回朝复旨,职务也就自然取销。宣轮�螅?426—1435),许多巡抚不再回朝,而成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兴化人当布政使的有27人,巡抚3人,其官职均为正二品。

正三品官员兴化有26人,其中六部侍郎(六部的副长官)13人,通政使司(中央情报机关)通政使1人,大理寺(中央司法机关)卿1人,副都御史(都察院副长官)1人,按察使司(地方最高监察机构)按察使9人。

从三品官员兴化有24人。其中:承宣布政使司参政(省副长官)19人,都转运使司(中央在地方的办事机构)转运使3人,大仆寺(兵部在地方设立的牧养军马机构)卿2人。

明朝全国设159府,府的长官称知府,其官正四品,兴化人官居知府的有35人。与知府同级的四品官还有:按察使司副使26人,大理寺少卿4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1人。

此外,尚有四品以下,如参议、六部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六品以上官员,数以百计。

明朝兴化官员政绩显赫,许多人被载入史册,成为兴化的骄傲和楷模。

明代兴化人考中进士的有571人(其中文进士563人,武进士7人,赐进士1人),以明经荐辟6人,特奏2人。○吴炎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8-10
明朝官职设置按品级,官大小要办其品,自正一品至从九品,共分18个等级。史志中有记载的,由考中进士出身的,正四品(知府)以上的兴化籍官员就有193人。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为明朝中央最高级官职,三公为正一品,三孤为从一品,两者位尊权重,但是一种虚职,是皇帝对大臣的加官和赠官,兴化有两位礼部尚书(周如磐、朱继祚)加封太子太保,吏部尚书陈俊加封太子少保,他们都是兴化品位最高的官员。

  明朝初期,中书省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加强皇权,于洪武二十八年(1993)撤销中书省,自秦设立的丞相制度被废除。原中书省所辖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六部尚书实际上成为朝廷的最高的行政长官,其品位也由正三品升为正二品。明朝兴化人共出了12位尚书,除上述三人加封太保、少保外,其余九人为翁世资(户部)、郑纪(户部)、林俊(刑部)、康大和(工部)、林云同(刑部)、郭应聘(兵部)、陈经邦(礼部)、曾楚卿(礼部)、林兰友(兵部)。

  都察院是明朝中央的司法行政监察机构,明朝部、院同治,院、部权并重,院长官都御史与尚书平级,为正二品,兴化人官居都御史的有三人。

  承宣布政使司为明地方(省)最高行政长官,明朝全国设有13个布政使司,而巡抚在明初为中央派出协调地方工作的官员,为临时的官职,任务完成之后,回朝复旨,职务也就自然取消。宣德之后(1426-1435),许多巡抚不再回朝,而成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兴化人当布政使的有27人,巡抚3人,其官职均为正二品。

  正三品官员兴化有26人,其中六部侍郎(六部的副长官)13人,通政使司(中央情报机关)通政使1人,大理寺(中央司法机关)卿1人,副都御史(都察院副长官)1人,按察使司(地方最高监察机构)按察使9人。

  从三品官员兴化有24人。其中:承宣布政使司参政(省副长官)19人,都转运使司(中央在地方的办事机构)转运使3人,大仆寺(兵部在地方设立的牧养军马机构)卿2人。

  明朝全国设159府,府的长官称知府,其官正四品,兴化人官居知府的有85人。与知府同级的四品官还有:按察使司副使26人,大理寺少卿4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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