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8-12
明朝官职设置按品级,官大小要办其品,自正一品至从九品,共分18个等级。史志中有记载的,由考中进士出身的,正四品(知府)以上的兴化籍官员就有193人。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为明朝中央最高级官职,三公为正一品,三孤为从一品,两者位尊权重,但是一种虚职,是皇帝对大臣的加官和赠官,兴化有两位礼部尚书(周如磐、朱继祚)加封太子太保,吏部尚书陈俊加封太子少保,他们都是兴化品位最高的官员。
明朝初期,中书省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加强皇权,于洪武二十八年(1993)撤销中书省,自秦设立的丞相制度被废除。原中书省所辖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六部尚书实际上成为朝廷的最高的行政长官,其品位也由正三品升为正二品。明朝兴化人共出了12位尚书,除上述三人加封太保、少保外,其余九人为翁世资(户部)、郑纪(户部)、林俊(刑部)、康大和(工部)、林云同(刑部)、郭应聘(兵部)、陈经邦(礼部)、曾楚卿(礼部)、林兰友(兵部)。
都察院是明朝中央的司法行政监察机构,明朝部、院同治,院、部权并重,院长官都御史与尚书平级,为正二品,兴化人官居都御史的有三人。
承宣布政使司为明地方(省)最高行政长官,明朝全国设有13个布政使司,而巡抚在明初为中央派出协调地方工作的官员,为临时的官职,任务完成之后,回朝复旨,职务也就自然取消。宣德之后(1426-1435),许多巡抚不再回朝,而成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兴化人当布政使的有27人,巡抚3人,其官职均为正二品。
正三品官员兴化有26人,其中六部侍郎(六部的副长官)13人,通政使司(中央情报机关)通政使1人,大理寺(中央司法机关)卿1人,副都御史(都察院副长官)1人,按察使司(地方最高监察机构)按察使9人。
从三品官员兴化有24人。其中:承宣布政使司参政(省副长官)19人,都转运使司(中央在地方的办事机构)转运使3人,大仆寺(兵部在地方设立的牧养军马机构)卿2人。
明朝全国设159府,府的长官称知府,其官正四品,兴化人官居知府的有85人。与知府同级的四品官还有:按察使司副使26人,大理寺少卿4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1人。
此外,尚有四品以下如参议、六部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六品以上官员,数以百计。
明朝兴化官员政绩显赫,许多人被载入史册,成为兴化的骄傲和楷模。
明代兴化人考中进士的有571人(其中仙游35人),文进士563,武进士7人,赐进士1人,以明经荐辟6人,特奏2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12
1 大明朝官职详细列表
宗人府
洪武三年置大宗正院,二十二年改为宗人府。
宗人令 一人 正一品 宗人府
左宗正 一人 正一品 宗人府
右宗正 一人 正一品 宗人府
左宗人 一人 正一品 宗人府
右宗人 一人 正一品 宗人府
经历 一人 正五品 宗人府经历司
三公
太师 无定员 正一品 三公
太傅 无定员 正一品 三公
太保 无定员 正一品 三公
三孤
少师 无定员 从一品 三孤
少傅 无定员 从一品 三孤
少保 无定员 从一品 三孤
太子三师
太子太师 无定员 从一品 太子三师
太子太傅 无定员 从一品 太子三师
太子太保 无定员 从一品 太子三师
太子三少
太子少师 无定员 正二品 太子三少
太子少傅 无定员 正二品 太子三少
太子少保 无定员 正二品 太子三少
东宫
太子宾客 无定员 正三品 东宫大臣
内阁
中极殿大学士 一人 正五品 内阁 旧名华盖殿
建极殿大学士 一人 正五品 内阁 旧名谨身殿
文华殿大学士 一人 正五品 内阁
武英殿大学士 一人 正五品 内阁
文渊阁大学士 一人 正五品 内阁
东阁大学士 一人 正五品 内阁
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正月,诛丞相胡惟庸,遂罢中书省。其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
左丞相 一人 正一品 中书省
右丞相 一人 正一品 中书省
平章政事 一人 从一品 中书省 洪武九年汰平章政事
左丞 一人 正二品 中书省
右丞 一人 正二品 中书省
参知政事 一人 从二品 中书省 洪武九年汰参知政事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中书省左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中书省右司
员外郎 一人 正六品 中书省
都事 一人 正七品 中书省
检校 一人 正七品 中书省 洪武二年革检校
照磨 一人 从七品 中书省 洪武二年革照磨
管勾 一人 从七品 中书省
参议 一人 正三品 中书省参议府 吴元年革参议府
参军 一人 从三品 中书省
断事官 一人 从三品 中书省 洪武二年革断事官
断事 一人 正七品 中书省
经历 一人 正七品 中书省
知事 一人 正八品 中书省
都镇抚 一人 正五品 中书省都镇抚司 甲辰十月以都镇抚司隶大都督府
考功郎 一人 正七品 中书省考功所 洪武元年革考功所
中书舍人 十人 从七品 中书省 旧名直省舍人
第3个回答 2013-08-12
分提刑安察使司管监察,司法,都指挥使司管军政,承宣布政使司管地方民政和财政,五军都督府有统兵之权,兵部有调兵之权,二者互相牵制,前期设锦衣卫掌管缉捕,刑狱,后期设立东厂,西厂特务机构,由宦官统治,皇帝直接控制。(取自高中历史课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