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说,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制度。这句话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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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说:“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形态”,意思是:“民主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它包含着公民权利、阶级统治,国家活动的原则,并以此区别于君主专制、军事独裁和法西斯专政。民主,属于上层建筑,是政治范畴,它植根于经济基础并为它服务。

从广义上讲,“民主”是群体的产物,有群体才需要有决策,才会有“民主”问题。人们组成了群体,组成了国家,就需要有决策。

人们追求“民主”,目的是为了决策的正确。一般说来,多数人的意见总是正确的;但真理有时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然而,人们只要不怀偏见,通过说理、辩论,真理终究会掌握多数。通常,民主总是同真理在一起。“民主”如果与说理、辩论相分离,民主也就不复存在。顽固地怀有立场偏见与不尊重事实的人,永远与真理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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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阶级民主是最广泛、最大多数人享有的民主,是远比资产阶级民主更为民主的民主。古代的奴隶主民主,是为维护奴隶制度服务的;近代的资产阶级民主,是为维护资本主义制度服务的;毫无疑问,现代的无产阶级民主,是为维护社会主义制度——为向共产主义过渡服务的。

近代资产阶级民主的形成已有四个世纪,现代无产阶级民主的出现还只是刚过百年。从历史视角看问题,毋庸置疑,无产阶级民主还远未完备,有待于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另外,无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建设与完善,又是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发生、发展的结果。

因此,社会主义民主的真正实现,又必然是与社会主义革命事业的命运紧密相连的。相信只有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事业的不断胜利,才会有无产阶级民主的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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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03
列宁认为民主是一种治理国家的制度安排或政权形式。

这句话是片面的,民主还是一种价值取向。

如果民主只是一种制度安排,那么如果专制制度下经济发展得好,岂非就不用民主了?而这种想法正好与现实冲突。

为什么说民主是一种价值取向呢?民主是为保障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而设计的制度。多数人作出的未必是最正确的选择,但一定是照顾到大多数人利益的选择。民主是为尽可能多数的人的利益作出决策,而专制只为一人或少数人的利益进行决策。

在政治领域,以处理国家与个人利益为标准,存在两种哲学:一种是国家主义,另一种是自由主义。国家主义要求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人民为国家服务。本质上这是把人民当成国家的工具。这样的国家一般是专制国家,而所谓的国家,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也就是说,人民为这些掌握国家权力的少数人服务。为了国家某些大而空的目的,可以牺牲个把人的性命自由与尊严,毫不可惜。

共产主义与纳粹主义是标准的国家主义哲学。其在现实中的表现有目共睹。

自由主义的根本原则是尊重每个个体的生命自由与尊严。国家为保障人民福祉而生。这里的人民,是可以具体到每个个体的“人”。从个人角度讲,自由主义要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已所欲,亦勿施于人。自由是个体公民在不影响他人同等自由的前提下所享有的权利。个人有自由,社团有自治,国家有民主。国家是依照社会契约建立的,立法是通过合法选举的立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这个立法过程就是社会契约“签订”的过程。

列宁曾说,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确实如此。各国宪法最重要的两大部分是政府组织形式与人民基本权利。规定政府组织形式的目的是限制公权力,规定人民基本权利的目的是保障人权。历史上,侵犯最能侵犯人权的就是国家。美国人说,政府是必要的恶。政府存在的目的是为了提供公共服务,提供公共服务就掌握公共资源,如果不受制约,政府就会腐败,就会滥用公权为政府内部的人的私利服务。所以限制公权也是为了保障人权。

民主不是少数服从多数。平等的公民之间,谁也不需要服从谁。民主是在无法达成合体一致的情况下,通过辩论与博弈,达成最大程度的共识。

列宁认识到了一些民主的皮毛,却没有认识到民主的本质。列宁在任内,建立了苏共的“契卡”,臭名昭著的克格勃的前身。秘密警察,不受制约,各种侵犯人权。斯大林任内,利用克格勃搞大清洗,军队有经验的将领大多被处决。导致苏联在卫国战争一开始,失地千里。另外还有对一些少数民族的大流放,也是这个机构干的。

也是这个列宁,在革命前承诺革命一成功就召开立宪会议,制定宪法,实行民主。结果一看立宪会议的选举结果,社会民主党占了多数,立马翻脸不认人,解散立宪会议,逮捕反对党。人家社会民主党,是共产党在第二国际内的友党,甚至是兄弟党啊,都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徒子徒孙啊。列宁毫不留情地予以杀戮。纵观整个苏联时期,可以说对内对外都是极其残忍血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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