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后动手是正当防卫吗?

今天和别人打架他先动的手,然后他弟弟帮他打我。我把他弟弟打伤了不严重,我也受伤了在医院拍的ct也不严重!我的手机也坏了!这个责任在谁?我该给他弟弟看病吗?他该赔偿我的损失吗?
就是感觉很憋屈从开始就是对方的错!他动手了我不能站着不动让他打吧?然后他弟弟又来帮他我才打伤的他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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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01
这属于斗殴,不属于正当防卫,打架没有正当防卫。对于斗殴的侵权责任是采取的过错原则,也就是,谁受伤了,另外一方就要赔。你的这个事情是:你给他弟弟医疗费,他们给你的医疗费,还要赔你一半的手机。
就打架来讲,不论谁有理,只要都动手互殴了,都属于斗殴,如果斗殴导致一方轻伤或者轻伤以上就属于故意伤害了。斗殴的归责都在对方,一方损失,另一方就得赔,包括误工费。这就是很多人说他后动手,但是对手太弱,一下就受伤了,然后还要自己付医疗费,感觉很委屈。
这是因为国家不提倡用打架斗殴的方式解决问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2-02
这属于斗殴,不属于正当防卫。

楼上的几个已经说的很完整的。
补充一下,双方都有责任,但是因对方先动手,所以他们是主要责任,但是具体的情况还要看各自的伤情。如果对方伤的严重,那么可能你这边负担的还是要重些。
请派出所调解吧。不过调解不下,就去拘留所里面带几天,最高处罚也才15天,如果你的态度诚恳,对方胡搅蛮缠,可能派出所执行拘留的时候还会偏向你这一边
第3个回答  2012-12-02
  楼上说的都不全面,正当防卫不是一个理论问题,更多的是一个司法实践的问题。要在实践中分清,什么是打架,什么是正当防卫,是一个综合分析的过程,要看结果、起因、场合、包括双方的强弱对比、携带物等等,分析的目的是尽可能的从客观现象中推导出双方的主观意图。打架还手是双方都有侵害的对方身体的主观故意,只不过先动手的责任相对大一点。而防卫的目的不是将对方打倒,而是出于保护自己的目的、同时“公力救济”(比如报警)来不及的情况下,不得已采取的一种“私立救济”(自己动手防卫)。当然在实践中,如果不把对方放倒,往往也达不到防卫的目的。但你也不能因为防卫,而将对方达成轻、重伤以上。这样可能构成防卫过当,而防卫过当不是一个罪名,只是一个法律术语,操作中是照故意伤害来判的,但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特殊防卫:如严重刑事犯罪(抢劫、杀人、强奸等等,详看法条)可以无限制防卫,不存在防卫过当。当然,要是“正在进行的侵害”,如果别人已经明显停止了侵害,且不可能对法益造成进一步伤害时,你再冲上去给他放倒,那至少,就不能算作正当防卫了。还有,要是“不法侵害”,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就不能说是正当防卫了。但如果觉得有异议,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追诉。
  以上仅供参考
第4个回答  2012-12-01
属于斗殴,不存在正当防卫的问题。双方损失视双方过错程度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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