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开票和税务方面的问题

某分公司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提供的买卖合同是其总公司与卖方签订的,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是卖方开给自己的,请问可以吗?--------相当于合同是总公司签订的,但业务实质是分公司履行的,所以用分公司名义给卖方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应该不可以,分公司开承兑给卖方,就应该给银行提供分公司与卖方的合同。
你可以出票给你的总公司,总公司背书后将此汇票给你,你再将此汇票在背书转让给卖方。
或者总公司出票给卖方,你们与卖方及其总公司出一个三方协议,要求卖方开票给你,货款由总公司代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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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30
拉了拉
第2个回答  2012-11-29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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