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报送年报的,直接“拉黑”。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逾期不报的,或是年报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报送年报的,直接“拉黑”——进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今后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受到限制。
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扩展资料:
案例:2018年3月8日,江西省工商局向未公示年报企业发出提醒,特别是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即将满3年的3.9万户企业,请尽快公示年报。
江西省工商局相关人士称,按时准确地填报年报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也是企业积累信用的一种方式。年报逾期或者信息不实,将受到信用惩戒,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别糊涂!企业、个体户逾期未年报后果很严重!
凤凰网-江西:今年将有3.9万户企业因年报逾期进入“黑名单”
在深圳,如果该年报时没有公示年报,那么到时候公司会被载入异常名录。
企业未年报公示会有以下后果:
1、可能丧失合作伙伴
企业一旦纳入经营异常名单后,信用度遭遇危机,合作商可能因此拒绝合作或再合作。
2、企业办理工商事务受限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后,如需办理工商事务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依照相关规定只要移出经营异常名单后方能办理各项工商事务。
3、三年企业逾期未进行年报将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该企业的法人代表、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企业将会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