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开展粮食进出口贸易?

如题所述

南方要在劳动力机会成本和粮食生产成本较高的情况下,多进口一些粮食,多出口肉类等其他食品,这既可以缓解南方耕地压力大的矛盾,又可以增加农民的就业和收入机会,还可以换取更多的外汇,促进粮食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发展。北方要在耕地面积较大和劳动力机会成本以及粮食生产成本较低的情况下,多生产和出口粮食。具体说来,一方面适当增加南方粮食的进口,以弥补国内资源与供给的不足;另一方面要适量增加北方粮食的出口。如大米、玉米一度出现的"南进北出"局面,缓解了国内交通压力,降低运输成本,进口原料加工成饲料后出口,就充分利用了劳动力机会成本在南北两个区域上优势和劣势,实际上也是国内南北两个区域粮食生产的空间置换向国际的延伸。

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种有利地位,从与土地资源丰富的国家签订长期定货合同人手,将国际上具有比较优势的粮食生产潜力逐步动员出来。换言之,我国需要将目前调剂现货余缺为主的贸易方式转变为签订长期合同为主的贸易方式。除此之外,我国还需要协调好内外贸的关系,改进粮食进出口审批程序。从投资硬件建设方面讲,我国幅员辽阔,在利用国家粮食市场时,运输的能力和成本是必须要考虑的一个因素。我国现有的基础设施差,运输条件不可能实现承受粮食进口的较大幅度的增加,运输将有可能成为制约未来粮食进口的"瓶颈"。所以,投资和改善粮食进口的基础设施,如码头、港口、周转仓库等是很必要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1-10

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登记的经营者,方可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申请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应当向办理工商登记的部门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资金、仓储设施、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等证明材料。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从事粮食收购活动也应当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经营范围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 

第2个回答  2018-01-10

我认为由于我国粮食市场发育不完善,市场调节能力弱,政府用政策干预弥补市场失灵在所难免。而正是这些不太恰当的政策干预或者说是制度供给导致了我国粮食国际贸易的。政府制定粮食调节政策时应把握住粮食市场的运行规律,运用政策去弥补国内粮食市场机制的不足,以便更好地与国际市场接轨,而不是去替代市场;在我国已加入WTO的背景下,政府应加快粮食市场化的进程,减少干预力度,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的资源来发展本国的粮食经济。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