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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三权分立是哪三权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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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答案 推荐于2017-11-25
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
三权分立
内阁辅佐大总统,作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增设法院,行使司法权;
参议院
作为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参议院还有弹劾大总统和国务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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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27
所谓三权指的是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这是维系一个政党和国家能够正常运转最基本的制度,孙由于领导的是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他所依托的完全是西方那套政治制度,五权是对它的补充。
相似回答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规定临时政府的司法权由( )行使。
答:
《临时约法》规定了中华民国的国家机构采取“三权分立”原则。
总纲规定:“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院、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参议院是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院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法院是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
孙中山颁布的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在哪些方面体现了分权制衡?
答:
《临时约法》确立了“三权分立”的国家权力构成原则:参议院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行政机构向参议院负责
;大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行使行政权;法院为国家专门审判机构。三机构各有所司,独立行使各项权力,同时三机构由在一定程度上相互制约。
清末的
三权分立是
什么
答:
三权分立亦称三权分治,是西方民主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建制原则。
政治上的三权分立指:司法权、行政权和立法权的相对独立
。在美国,行政权指政府,立法权指国会的上下议院制度,司法权指法院。三权分立很好的实行了“宪政”的主旨思想。实现了依宪治国的目的,也是法治国家的根本面貌。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体现了什么原则
答:
1、主权在民:《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国民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等自由;国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这都体现了主权在民的思想。2、权力的制约与平衡:《临时约法》规定:确立
行政、立法、司法
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这体现了...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基本精神和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
同时规定,人民有纳税、服役等义务。2、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的主要原则:“
三权分立
”规定全国的立法权属于临时参议院,参议院有权议决一切法律、预算、决算、税法、币制及度量衡准则,募集公债,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弹劾大总统和国务员,对临时大总统行使的重要
权力
,具有同意权和最后决定权。
五权分立和
三权分立
有什么不同
答:
五权分立是
中华民国
国父孙中山先生(1866~1925)提出的。
三权分立是
英国学者洛克把国家
权力
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权,法国学者孟德斯鸠在此基础上提出的。4、目的不同 五权分立是为了防止个人独裁,确保政府行使治权时的分权和制衡。 考试权是附在行政上的,弹劾权是附在立法上的,可避免盲从滥选和...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什么???
答: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是具有“宪法”性质的根本大法,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它的主要内容有以下方面:一、政治体制上规定中华民国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二、领土与主权上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 。三、根据资产阶级
三权分立
的原则,...
美国《1787年宪法》与《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的异同
答:
1.1787宪法和临时约法都是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都是规定了
三权分立
的原则(立法,司法,行政)2.制定的原则和指导思想不同,1787是自由民主,人权,独立。
临时约法是
三民主义(民权,民族,民生)。人民宪法是社会主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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