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2-14
我们这里属于开发区,但是属于乡里管理,现在村里整体拆迁,不开村民代表会,也不用征求村民意见,村委会也没有按选举法成立,只有一个主任和两个委员上任,就开始工作了,也不知道国家的选举法,和村民的权利在我们这里怎么就变了味,即没人管也没人过问,群众有意见只能保留,这就是中国的法制制度吗?整体拆迁说是好事,就简单的一个党书记一个村主任和两个委员把村里没有经济收入,也没经济来源动辄至少两个多亿的村子说拆迁就拆迁,是大手笔还是其它行为,我不敢想,四千多亩的耕地没了,两千多人的生活和工作有谁能够给个出路.....这就是当官的行为,不用管村民的利益和生存,要的就是政绩,是该喜还是该忧,难道还要为官的三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