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收增值税和免征增值税的区别

如题所述

1.概念的不同:不征收增值税和免征增值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征收增值税指的是一些项目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免征增值税是对原本需要征税的项目给予的税收优惠,可以免除或减少缴纳增值税的金额。

2.适用时间的不同: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不需要考虑征税条件及时期,因为这些项目本身就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而免征增值税的项目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3.开具发票的权限不同: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通常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因为这些项目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而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此外,还需要注意零税率和免税两个概念的区别。零税率和免税都是针对原本需要征税的项目给予的税收优惠,但两者的不同在于零税率具有抵扣税额的权利,而免税则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所负有的纳税义务的时间点。对于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情况,无论货物是否已发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

对于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情况,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对于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情况,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根据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若无书面合同或合同未规定收款日期,则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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