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全员配备人数要求

如题所述

1人到不低于从业人员百分之一的人数。《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配备一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三十人以上不足一百人的,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两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一百人以上不足三百人的,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三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的,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百分之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