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更换单位年假怎么计算

如题所述

中途更换单位年假计算方式如下:
1、根据法律的规定,只要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劳动者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有些人担心跳槽之后,之前的累计的工作时间就会随之消失,得重新计算,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者在不同单位的工作时间不能累计。劳动者在同一或者不同企业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都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3、所以,劳动者跳槽进入新的企业且符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该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4、具体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除以365天)乘以劳动者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综上所述,职工的年假如果换工作的话工作时间是可以按照累计计算的,只要职工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就可以享受年假了。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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