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外地当月预交增值税,次月开具发票有影响吗

如题所述

有任何影响。晚交不要超过一定期限。
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第十二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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