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选民登记
户口登记
兵役登记
婚姻登记
入学、就业
办理公证事务
前往边境管理区
办理申请出境手续
参与诉讼活动
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
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办理个人信贷事务以及其他金融业务
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
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
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