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赡养两个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扣

独生子女赡养两个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扣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计算方法:
1、独生子女
应纳税金额=税前收入-5000元-三险一金-2000(赡养老人)
2、非独生子女
应纳税金额=税前收入-5000元-三险一金-2000/X(其中X为兄弟姐妹的个数)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细则
1、独生子女父母60岁(含)以上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支出,按照每月2000元,每年24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非独生子女父母60岁(含)以上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支出,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每年24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中分摊的个人,每月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每年不得超过12000元。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解读
其一,其他法定赡养人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去世,孙子、孙女或者是外孙、外孙女应该承担赡养的义务。
其二,夫妻双方只扣除赡养自己父母的开支。比如夫妻二人均为独生子女,那么女方和男方会每月分别扣除2000元进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老人年满60岁
2、被赡养的老人是纳税人的父母或者是其他法定被赡养人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七章:赡养老人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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