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房屋留给亡妻之子,再婚妻子可以继续居住吗?

如题所述

再婚妻子是可以继续居住的,因为亡妻之子在整个过程中和再婚妻子,已经形成了一个共同的抚养关系。所谓的再婚妻子,就是亡妻之子现在的母亲,儿子对于母亲,是有抚养义务的。就算不是亲生的,这个关系已经形成,在法律上是具有合法效益的。

简单来说,就是孩子和母亲的关系,就算父亲去世后把房子留给了孩子,等母亲老了之后,孩子必须负起赡养老人的义务。不让母亲居住,也要安排其它的住所,并且给到一定的赡养金。

 

1、法律角度分析

“将房屋留给亡妻之子”,说明房屋属于男主人公的个人财产,在立遗嘱的时候,无需和再婚妻子商量。那么遗嘱生效后,房子就是孩子个人财产,理论上应该由自己支配。

不过问题又来了,提到的是“亡妻”之子而不是前妻之子,也就是说再婚妻子和亡妻之子,已经形成了母子关系。

那么依照法律而言,他们现在是一家人,虽然房子是儿子的财产,但是儿子必须对母亲进行赡养。至于住不住在房子里,就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再婚妻子没有继承权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男主人公在立遗嘱是,必须和再婚妻子进行商量。而在整个过程中,男人直接留给了亡妻之子,没考虑到现在的妻子,说明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再婚妻子是没有继承权的。

房屋会完全按照遗嘱进行分配,只留给亡妻之子。不过现在的妻子也不用担心,养老问题会有养子负责,在这方面是有法律保护的。即使对方不养老,我们也可以到法院去起诉。

 

3、相互体谅协商

无论是在立遗嘱时,还是没有遗嘱直接继承去世人的财产,都应该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尤其是有再婚的重组家庭,既要考虑到原来的儿女,又要考虑到现在的妻子,不要顾此失彼。

遇到这种情况,最好就公证立遗嘱,表明把房屋留给孩子,但同时孩子也要负起赡养母亲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就算双方有矛盾,孩子不想赡养母亲,也有遗嘱进行约束。虽然把法律牵扯到家庭中,看上去有些见外、生疏,但实际上是对家庭最好的保护。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立遗嘱、签订协议,就是最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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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9
在亡妻之子还需要监护人的时候,再婚妻子作为监护人的话可以继续居住,当亡妻之子有独立能力的时候,他可以决定允不允许再婚妻子继续居住。
第2个回答  2021-03-09
我觉得应该是不能居住的,房子既然给了亡妻之子,那就是属于孩子的,假如丈夫再婚,那么婚房应该需要重新置办,再婚妻子不可以继续居住。
第3个回答  2021-03-09
按照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已经给了亡妻之子,他有权处置房屋,再婚妻子是没有权利继续居住的,除非亡妻之子允许。
第4个回答  2021-03-09
当然不可以了。因为你已经把房子留给了亡妻之子,再让已经结婚的妻子住进来,是非常不尊重死者的,所以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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