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吧我的工资和另一个员工的工资发颠倒了,我的工资每月比他多500块,今天我才知道的。而且这么错误的发工资是从我开始工作就已经错了。
但是,单位会计直到今天才发现,并通知了我,叫我去银行补打印这5年的对账单。会计推说是银行的责任,他统计的没有错误,工资条也是正确的,是银行执行发放的错误。
那个员工多领着工资缺没有提出疑问,而且在得知领的工资是我的之后,还要求不要一次性还清。
那么这个事情的责任到底该由谁承担?
我的损失该由谁直接赔偿?
赔偿的形式是怎样的?现金还是打到银行卡?
一次性付清,还是再分每月给我,再拖5年?
我该不该走法律程序主张自己的权益?还是与单位商议解决?
还是跟那个员工私下商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