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约好共同去盗窃银行,由乙准备汽车及其他必需的工具,第二天,乙把东西备齐交给了甲,当天晚上准备行动时,乙犹豫半天后找了个理由没有去。
甲、丙二人夜晚到某一银行后,由丙在外面放风,甲进去盗窃,在撬保险柜过程中,甲不小心碰到了警报系统,在其急忙拿钱的时候保安人员赶到。甲见状拿起手边的一根木棍朝保安人员
猛击,将其击晕后携款与丙一块逃离现场。丙直接回家。甲独自将车开到了丁家后,把事情经过全告诉了丁,并将钱80万元交给丁保管,经查,保安人员被击成重伤。
1,乙与甲、丙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2,甲盗窃时打伤保安人员的行为应该如何定罪?丙是否对保安人员的重伤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3,丁与甲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