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头支票,是指出票人在签发支票时,账户内的存款不足以支付支票上所写的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出票人必须确保签发的支票金额不超过其在付款人处的实际存款,以避免出现空头支票的情况。法律要求出票人自签发支票之日起,直到支付完毕,必须保证账户有足够的资金来履行支付义务。
对于故意签发空头支票并企图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法律毫不手软,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即使行为情节轻微,未达到犯罪标准,票据法也规定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以维护金融秩序和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因此,无论是出票人还是持票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因空头支票引发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 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止,保证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中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资金。对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票据法规定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