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法人公司欠款谁还

如题所述

一、挂名法人公司贷款还不上负责任吗?
法律分析:在民事和经济责任方面,对于挂名法人公司的贷款问题,情况有所不同:
1. 若挂名的是有多名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在公司对外负债时,通常情况下,挂名法人代表不需要直接对外承担还款责任。
2. 若挂名的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法人代表”,在公司对外负债时,挂名法人代表需要以自己的全部资产承担风险。
3. 若挂名的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在公司对外负债时,原则上仅以公司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但在财产难以区分时,挂名法人代表可能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在刑事上的责任:
如果挂名法人代表的公司涉及违法行为,如银行贷款诈骗、保险欺诈、非法集资等,且挂名法人代表对此知情,则可能需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在向实际出资人追偿后,债权人应予支持。因此,即使是名义上的股东,也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需要承担多种责任,包括未来再办企业时的限制、人身自由受限、刑事处分等。但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其债务应由公司自身承担,除非存在特定情况,如国有企业中的失职行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难以区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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