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省际调剂公平吗?

如题所述

报道称,这种省际间的要素流动分配机制,在改革开放后,在社保领域,一定程度上仍然存续。

改革开放后,劳动力逐渐可以自由流动,这是基于国家保障的国境之内要素流动。富裕省份受益于这个流动,与此同时,这种流动也造成省际间抚养比的差异。

去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3.53亿人,其中在职参保人数2.59亿人,领取待遇的退休人员9460万人,总抚养比是2.73比1,也就是2.73个在职人员抚养一个退休人员。不同省份之间差异较大,有的省份抚养比是4比1,最高的是广东超过了8比1;有的省份抚养比不到2比1,最低的黑龙江不到1.3比1,这主要是各地区的人口结构、经济结构不同而造成的。

另一方面,必须指出的是,一定程度上,中国的这种流动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国民迁徙,而是一定限制的国民迁徙。比如,户籍制度、医保制度、还有社保不完全跟随个人的制度,一个人在一线城市交的社保,当他返回老家的时候,却只能带走一部分。富裕省份受益于这个制度。

中国的地方财政,从收到支的过程存在三次概念转化。按照中国现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劳动力情况,发达地区的税收是由来自不同区域的不同户籍人群贡献,这个税收缴纳之后,由户籍群体概念转变为了地区概念,变为地区财政,最后再次转化为户籍概念,变为当地户籍人群的福利。这些福利在支撑起当地更好的医疗、教育、公共福利后,也支撑起当地更具价值的户籍身份。

在这个概念的三次转换中,一部分外地人创造的财富,变为了本地财政支出。

所以,如果完整地、全过程地来看待养老金结余地区养老金的来源,就不难得出结论:养老金的全国调配,在公平性上并无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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