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公务员的条件

请大家介绍一下报考国家公务员、省公务员、市公务员应该具备哪些条件才可以报考

国家的: (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1年10月22日至1989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2007年中央机关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省的:(参考2007四川公务员招考公告)

凡符合职位要求的200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报考)都可报考。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之间(1970年11月9日—1988年10月27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65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在招考要求方面,对于招考对象限招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的,此类职位原则上只面向四川省内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招考。其中,“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以及三州和农村、社区工作或服务的经历。此外,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基层工作,后再进入学校就读的高校毕业生,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市的:(参考四川2008年招考公告)

为加强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满足市县乡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自贡、攀枝花、泸州等19个市(州)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约4000名,重点充实民族地区和乡镇机关公务员队伍。

这次考录面向全国招考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报考市、县级机关的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报考乡镇机关的应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还需符合《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人员、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现役军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各市(州)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将于4月中旬发布招考公告,4月20日至27日报名,5月18日笔试,录用审批工作预计在9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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