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上牌后的问题处理
根据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动车号牌应安装在车辆前端中央,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污损、遮挡、转借或涂改。这就意味着,一旦车辆上牌,退换货的权限将受到限制。
对于已上牌电动车的注销,需提交如下材料到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对于在2018年12月31日前购买的未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有特殊处理政策。在2019年3月31日前,持有效身份证明、合法购买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可以到当地派出所申请防盗备案登记,且此过程无需支付费用。备案车辆的有效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在使用备案的电动自行车期间,驾驶者需严格遵守规定,包括佩戴安全头盔、禁止违法载人,以及遵循非机动车的通行规则,确保文明、安全出行。强烈建议所有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备案车辆所有人可一次性投保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