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计提工资、直接发放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如题所述

工资未发放怎么写会计分录?


一般来说工资都是先计提,后发放,发放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如果本月工资已经计提,但是没有发放,有关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工资未发放的会计分录
1、计提工资时
借:生产成本(一线生产工人的薪酬)
  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的薪酬)
  管理费用(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薪酬)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的薪酬)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人员的薪酬)
  研发支出(研发支出人员的职工薪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本月没有发放工资,不做会计分录。下月照常计提工资,实际发放工资的时候再冲减两个月的计提的工资额
2、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3、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什么是工资?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在我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

补发工资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若是当月由于资金不足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向员工发放工资的,应在下个月补发工资。补发工资的会计分录怎么做?来一起了解下吧。
补发工资的会计分录
根据我国会计制度规定,我国实行权责发生制,也就是只要收入和费用属于当期的,不论款项是否收到或者支付,都要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到或者支付,都不能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1、所属期当月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方科目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科目,例如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属于管理部门的,记入“管理费用”科目,销售人员的,记入“销售费用”科目,属于在建工程、研发支出承担的职工薪酬,记入“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
2、支付工资时超过个税起征点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3、 网上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补发工资的税务处理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预扣或者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因此,员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后计算应纳税所得,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所在单位)支付时代扣税款。
员工在一个月内取得多个月工资的,应当合并计算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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