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结果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于2011年4月28日发布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初步结果,普查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普查工作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领导下,以及普查对象的配合与普查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下完成。以下是关键数据概览:



    总人口: 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其中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人口为1339724852人,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为7097600人,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为552300人,台湾地区人口为23162123人。
    人口增长: 大陆人口十年内增加了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家庭户人口: 共有401517330户家庭,平均每个家庭户3.10人,较2000年减少0.34人。
    性别构成: 男性占51.27%,女性占48.73%,性别比从106.74下降至105.20。
    年龄结构: 0-14岁人口占比下降6.29%,15-59岁人口上升3.36%,60岁及以上人口上升2.93%,65岁及以上人口上升1.91%。
    民族构成: 汉族人口占比91.51%,少数民族占比8.49%,汉族和少数民族人口分别增长5.74%和6.92%。
    教育程度: 大学文化程度人口上升,文盲率下降至4.08%。
    城乡分布: 城镇人口49.68%,乡村人口50.32%,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
    人口流动: 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分离人口增加116995327人,增长81.03%。

这些数据是初步汇总的结果,详细地区人口和港澳台居民、外籍人员数据在随后的2011年4月29日的第二号公报中进一步公布。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此次人口普查标准时点为11月1日零时,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2011年4月28日,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发布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登记(已上报户口)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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