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审被告可以和原审原告一起成为上诉人吗?

在劳务费合同纠纷中建筑公司欠民工工资,法院判决由下面的项目部承担清偿责任,项目部是隶属于建筑公司,后建筑公司与项目部解除项目经济责任书,将项目部的工人赶出工地,该项目部是原审被告,不具有施工资质,民工是原审原告,可以用一张诉状将原审原告和原审被告都列为上诉人吗?谢谢帮忙解释
原审原告和被告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都是一样的,可写到一张诉状上吗?

可以的,只要不服判决,就可以上诉,上诉的对象可以是除了自己之外的别的当事人
根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法发(92)22号
十一、第二审程序
176、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均为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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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4-11
不能用一张诉状将原审原告和原审被告都列成上诉人。虽然双方都有上诉权,但双方上诉各自写各自的上诉状。在各自的诉状中,己方称为“上诉人”,对方称为“被上诉人”。
第2个回答  2008-04-11
1、原审原告和原审被告都可以列为上诉人,但是不能用一张诉状。

2、因为原审原告和原审被告上诉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都是不一样的。因此不能用一张诉状。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04-11
可以,愿被告都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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