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的问题

1.出口人持有远期汇票200,000USD,将于54天后到期,向银行要求提前贴现,银行贴现率为6.5%扣除贴现息后付款。试计算汇票净值。
2.分析:
持票人将汇票背书给W 公司, 并将汇票和一封寄给W Co.的信一起密封投进邮箱,却被持票人的雇员H偷走。H伪造了W 公司的背书,将汇票背书给自己,并在汇票到期后将汇票提示给付款行付款。
3.
A银行向B银行开出不可撤销信用证,收益人交单后B银行通过快递将单据寄交A银行,A银行审单后发现,汇票上小写金额为USD905,000.00,大写金额为HONG KONG DOLLAR NINE HUNDRED AND FIVE THOUSAND ONLY, 进而不一致,于是对外拒付。收到A银行的拒付电话后,B银行认为所述不符点仅是打字手误,非实质性不符点,坚持要A银行支付。你认为A银行应该付款吗?
4.
我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了一笔进出口合同,结算条款为:B公司收到装船提单电传件后,立即用T/T支付。
A公司发货后即将提单传真至B公司,B公司收到传真后答应次日办理汇款。次日,A公司便接到了B公司发来的传真,称已对到港的货物进行了检验,发现货物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希望A公司提出一个处理意见,但在此之前,B公司暂时无法考虑付款。双方僵持大约一个星期之后,A公司正式致电B公司,强调这笔交易本来就是由中间人斡旋,以非常低的价格成交,实在没有降价的余地,请B公司谅解。如B公司坚持索赔或降价,则必须提交正式检验报告,证明货物确实与合同要求严重不符。同时,A公司也请中间人做了B公司的工作,B公司未再坚持以前的意见,将款项汇给A公司指定账户。
请问:结合本案例,在实务中采用T/T结算方式出口商可能面临的风险有哪些?
5.
我国C公司与巴基斯坦D公司签订了一批总值为5万多美元的出口服装合同。付款方式为先电汇30%作为订金,剩余70%货款装运后10天内付。我方收到订金后按期装运了货物。装运货物后,我方及时将全套单据的复印件传真给了客户。十多天后,客户来电说由于市场行情急剧下跌,要求我方降价40%才可以接受货物。我方不同意D公司的要求,决定将货物运回。我方联系船公司后,被告知无法办妥货物转运,原因是巴基斯坦海关规定,退货必须征得进口商的同意,否则无法退货。万般无奈之下,我方同意了D公司的要求才了结此案。
请问:结合本案例,在实务中采用T/T结算方式出口商可能面临的风险有哪些?
6.
宁波A出口公司与俄罗斯B进口公司签订了一份五金茶品的CIF合同,两个40FCL。合同约定分两次装运,两次交货的间隔时间为30天,约定付款方式为在装运后30天内T/T付款。出口商收齐货款后将单据用快递寄给进口商供其提货。A公司将第一个货柜的货物按时装运出口。30天后,A公司催B公司支付货款。B公司先是推脱,最后索性不再接听A公司的电话或回复任何邮件。A公司见催收无果,只得联系船公司将货物运回。由于货物在目的港滞港太久,早成巨大滞港费用,加上来回运费和清关费用,A公司遭受巨大损失。
7.
国内A公司对国外B公司出口货物,一直以来用信用证方式支付,交易两年有余。后来,B公司提出有余资金周转困难,要求采用部分预付款项,部分货到付款的方式结算。具体的方式是先付30%的货款,余款等到货物收到后一个月内支付。B公司声称货到后,它即能从国内经销商处获得货款并保证向A公司支付。A公司考虑到B公司是老客户,一向顺利履约,遂同意对方要求。收到B公司30%货款后,即行发货,但数月后未收到B公司的余款。经多方了解,B公司已破产,其利用最后一次机会诈骗了A公司10多万美元。
请问:假如你是出口商,从中得到什么教训?

1、汇票贴息后的净值为USD198050。

2、本体没有提出问题,那么只能假设条件分析——(1)汇票的转让一般是持票人收到被背书人的对价后背书转让,这里没有提到持票人收款,那么,持票人就直接背书给了被背书人?还是通过邮寄的方式移交汇票?这个不合理。(2)转让汇票一般都是期票,那么持票人转让给了W,而W公司付款之后未见汇票,不查察?且查察后发现汇票未到不问元持票人?也不到付款行报案查堵?而让H就这样轻易得手?

所以,如果仅从该案例的票据流转来分析,汇票到期得以偿付,符合流程。

但是,这种情况会在现实中发生吗?一般情况下不会吧?!因此,本案应该提出具体问题,否则便是无中生有,毫无意义。

3、A银行不应该付款——因为汇票金额的大小写的币种截然不同,是严重的不符点,而信用证是有条件的付款承诺,那么既然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的规定不符,且单据本身自相矛盾,开证行拒付理由充分。

4、在实务中采用后T/T结算方式,出口商可能面临的风险有款货两空的风险、被客户找理由要求打折而不能全额收款的风险、有客户经营不善无力支付货款而被迫退运的风险等等。这种凭商业信誉的后T/T、D/P、D/A、O/A等付款条件,都有这种风险存在。

5、本案例与4案例所不同的客户有30%的预付款,但是在本案例中只好赶上前案分析的风险中的一种,即客户因市场变化而要求发货人打折,而发货人向降低风险做退运,但却遭遇进口国的政策限制,所以欲退不能,结果蒙受损失。所以,在实务中采用后T/T结算方式,出口商可能面临的风险有款货两空的风险、被客户找理由要求打折而不能全额收款的风险、有客户经营不善无力支付货款而被迫退运的风险等等。这种凭商业信誉的后T/T、D/P、D/A、O/A等付款条件,都有这种风险存在。

6、7、包括4、5、案例都是为采用信用证结算,部分预付,余款后付,或全款后T/T等凭商业信誉结算的案例,所不同的是所遇情况不同,但结果相同,即都因客户不守信誉,未如约付款,并因客户不同,或情况不同,均有不同的损失,。而没有损失的案例4,是特殊情况,即有中间人从中做工作,或晓以利害,或用其它手段,或考虑到日后还要合作等等,这才收汇全额货款——这是特例或侥幸。

所以,这四个案例所潜在的风险相同,只是具体发生的风险不同。因此,做国际贸易选择付款条件是即为重要的环节,不重视或选择不当,就可能蒙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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