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10-01
早年在丧事中有许多陈规陋俗,守孝三年就是其一。
做官的要告“丁忧”回乡守孝,孝服满后再陈请复职。“三年”守孝中不能参加宴会应酬,夫妇不能同房,家属不能生孩子,否则经人告发就要办罪。民间虽没有这许多限制,但在守孝中是不能婚娶的,周年之内也不喜欢参加喜庆。如遇必须婚娶的,可在百日之内操办,叫做“借孝”。官家也有借孝之例,如当年曾国藩守孝挂帅,就是由咸丰皇帝下旨借孝的。 实际上在“三年”守孝之中,有逐渐淡化亲属思念的含意,由七七到六旬,由六旬到百日,由百日到周年,由周年到三年,逐渐拉长,也就逐渐淡忘。最后只有每年的“忌辰”(逝世纪念日了)。
第2个回答 2008-04-09
枪神赵云说“因为三是虚数,是指尽心就行 后来演变成真的三年”是非常正确的。《论语》形容1个人孝就看其是否“3年无改父之志”,是虚指,长时间的意思,后人慢慢就成习惯了。其实3年太长,人生有几个3年啊,父母想必也不愿意看自己儿女大好时光耗在这上面…
第3个回答 2012-04-14
孩子们生下了三年,才能稍离父母的怀抱;所以子女为父母守孝三年,乃是天下大家共同遵行的道理!
第4个回答 2008-04-09
这是一种习俗,以表达对去世的亲人的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