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诈骗能在本地报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报案应当立即接受,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出具回执。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
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应当在被骗的所在地报警立案,国内报警立案一般要求在侵权行为地,但如果能确定诈骗分子所在地,在诈骗案发生地报警立案也可。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
第十五条规定: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因为诈骗案诈骗金额较高,一般归属为刑事案件,可以在犯罪地,也就是被骗地方报警立案。
扩展资料:
2016年3月17日,抚顺望花警方接到抚顺某公司报案,称公司被他人以伪造银行承兑汇票骗取钢材3000余吨。接报后,警方相关警种成立专案组,全面开展侦破工作。
利用伪造的承兑汇票,顺利骗取千吨钢材牟取暴利,直至被害企业到银行贴现时案发。一起金融诈骗案的报警,牵出一个特大票据诈骗团伙。
近日,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望花分局经侦大队破获这起特大团伙票据诈骗案,现已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此案涉及辽宁、广西、安徽、河南、河北、山东、吉林等多个省区市,涉案票据票面价值达4亿元。
参考资料来源: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辽宁抚顺破获特大团伙票据诈骗案涉案4亿元
不是网诈,而是以做生意为名进行诈骗活动
那如果此案有公安参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