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5-21
在实际工作中,离退休人员接受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工作中受伤的案件日渐增多,矛盾日益突出。离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发生伤残(亡)事故是否纳入工伤行政认定呢?这一问题,已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内部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法院系统之间引起了广泛争论。问题焦点在于所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是否与聘用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公民离退休后再接受聘用,此时提供的劳动应属于宪法意义上的劳动,或者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劳动。离退休人员与聘用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依据聘用协议产生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离退休人员再次聘用遭受事故伤害的,聘用协议有约定的,应按协议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应通过民事诉讼处理,而不应纳入工伤行政确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