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居民电费中增收电损耗费合不合理,如不合理我们该怎样做?

如题所述

一般情况,电损耗费是物业公司承担的,但物业公司也可以将这部分款项分摊给各业主,关键是签署的物业服务协议中是否有这条款,因为物业公司有权力和责任管理好自己小区内的用电情况,可以对超过用电的住户和项目进行制止。
电损耗费是国家规定的收取项目之一,是合法的,就如阶梯电价一般,好比某小区用电量超出限定的标准,如照明及其他用电量高时,电业部门肯定会根据相关规定收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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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0
一般情况下,属供电部门抄表到户或电费由供电部门收取的客户均执行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电价标准,若是非供电部门抄表到户或者属于业主自行安装分表的客户,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75号)转供电主体要按照规定与终端用户结算电费。即:转供电主体应按政府规定目录电价向转供区域内的租户等收取电费,不得在电费上加收其他费用,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转供电主体在按政府规定目录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的同时,可将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电量进行分摊,但转供电主体向各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总和不得高于其向电网企业缴交的电费。
以上政策,如有执行不到位,可拨打12358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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