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回家收到一个人民法院的公告。说本院已受理XX物业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然后就是说什么时候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我想把物业费交掉算了,现在我该怎么办,求助各位懂法律的。最好我不要去法院开庭。
如果你应该交物业费而拒不交纳,法院会要求你依法缴纳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十七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把物业费交上的话就没什么事了。交上物业费后可以让物业那边到法院把案子撤了,若物业他们不撤的话你带着交物业费的票据自己找法院,说明已经交了物业费,可能要交点法院送达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