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销售金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销售金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这个是指销售金额还是指销售以后所赚到的钱 我觉得我知识不够 不是很能理解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销售金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是指销售金额不是指利润。
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销售金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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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八、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中尚未销售或者部分销售情形的定罪量刑问题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部分销售,已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与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五万元、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各法定刑幅度定罪处罚。
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或者均达到同一法定刑幅度的,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或者同一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6-08
销售金额指的是“销售收入”或者称"违法所得“,不扣除成本。

可以参考http://baike.baidu.com/view/560491.htm
第3个回答  2018-04-12
销售假冒伪劣化肥销售额82800元,超过五万元,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人员以罚代刑,未追究刑事责任,是否构成渎职罪?
第4个回答  2013-06-08
不扣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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