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别人担保贷款后,对自己申请贷款一定会有影响。
替别人担保有几种方式,比如用财产(如房产)提供担保,或者是个人信用提供担保,都带有连带责任(即被担保方一旦无法偿还,或违约,担保人就得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故严格意义上而言是绝对有影响的。
一旦贷款方(如银行等金融机构)知晓担保人的担保行为,会对担保人的偿债能力产生疑虑。进而影响担保人贷款的额度。如果用房产担保,实际上贷款的基数是房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所担保的金额后的余额,再按照贷款折数综合确定贷款额度。所以影响是比较明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规定: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资料来源:
http://www.gov.cn/banshi/2005-09/01/content_6875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