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17年新生须知
1.新生开学报到时间:2017年8月23-24日。
学校8月23日6:00-22:00,24日6:00-18:00在西安火车站、西安火车北客站(高铁站)设接待处,请按时报到。所有本科新生都安排在渭水校区,请新生不要提前来校,如提前来校请自行安排住宿、交通,并应在2017年8月23-24日当天到渭水校区或火车站、火车北客站接待处报到。
2.“工科试验班”及“交通运输类”专业学生进校后,统一在学工部新生接待点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3.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须用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向我校招生办请假。请假一般不超过两周。逾期无故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可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微信输入“请假条”获取请假条格式,或网上下载表格认真填写后回执。
4.新生各种证件材料所写姓名应完全一致,不可使用同音字和异体字,尤其少数民族新生姓名用字须准确统一。新生不允许在报到前变更本人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以免影响新生复查和新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
5.入校后,我校按规定对新生进行健康复查。
6.根据规定,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半价购买从家庭所在地到学校的火车票。
7.托运行李一定要同车到达。托运或自带行李务必系上铁路货运和我校两种标签,写明长安大学××学院××专业和本人姓名,要求字迹工整清楚。托运行李可由学校在火车站统一领回后发给新生。
8.新生入学报到程序见学校新生接待处公告。
9.新生报到时须持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
10.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等重要材料,请妥善保管,切勿丢失。
11.当地规定档案由新生自带迁转的,应自行保管,报到时交所在学院,学校招生办不接收考生个人邮寄档案,个人邮寄造成档案丢失的,学校概不负责。
12.本《指南》供普通本科新生使用。
详见长安大学2017年新生入学须知,http://zsb.chd.edu.cn/html/37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