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逆行与我相撞。

由于对方逆行和我相撞了,对方医疗费花去1W多(有住院什么的),而我只是擦伤,没有对方那么严重。对方是电动三轮车,我是电瓶车。我的车子已经报废了。现在警方是把责任分成我3分,对方7分,对方要求我补偿医疗费+2个月误工费中的3层。对方是电动三轮车,我是电瓶车。我的车子已经报废了。现在是说的好听点对我说处于人道主义要我赔偿那3层。警方这种判断有依据吗?如果是人道主义我应该是可以拒绝的吧?可现在说是说人道主义,却有点强制的意思我可以拒绝赔偿吗?

  1、对方逆行违反了交通规则,如果与你相撞造成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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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15
如果你对警方的认定报告不服,可以在三日内提出复核申请,或者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对于赔偿数额不服的,也可以提出诉讼,让法院判决。
总之我们没看过现场,也没看过责任认定书,只凭你这几句话是判断不出什么的,你对认定结果不服的话就按上面的处理吧。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你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你应承担对方百分之三十的医疗等损失。
  对于你自己的电瓶车,对方也应该承担百分之七十的赔偿责任。
  交警部门没有强制的权利,协商不成,只能告知对方到法院诉讼解决。
  你完全可以拒绝。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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