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四岁丧父,随叔父在现湖北随州长大,幼年家贫无资,母亲郑氏用芦苇在沙地上写字、画画,还教他识字。
仁宗天圣八年(公元1030年)中进士。次年任西京(今洛阳)留守推官,与梅尧臣、尹洙结为至交,互相切磋诗文。
康定元年(公元1040年),欧阳修被召回京,复任馆阁校勘,编修崇文总目,后知谏院。
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任右正言、知制诰。范仲淹、韩琦、富弼等人推行“庆历新政”,欧阳修参与革新,提出改革吏治、军事、贡举法等主张。
景祐元年(公元1034年),召试学士院,授任宣德郎,充馆阁校勘。三年,范仲淹上章批评时政,被贬饶州。欧阳修为他辩护,被贬为夷陵(今湖北宜昌)县令。
至和元年(1054)八月回朝,先后任翰林学士、史馆修撰等职。与宋祁同修《新唐书》,又自修《五代史记》(即《新五代史》)。
神宗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实行新法。欧阳修对青苗法有所批评,且未执行。三年,除检校太保宣徽南院使等职,坚持不受,改知蔡州(今河南汝南县)。此年改号“六一居士”。
四年六月,以太子少师的身份致仕。居颍州(今安徽省阜阳市)。五年闰七月二十三日(公元1072年9月22日),欧阳修卒于颍州,谥文忠。
欧阳修前期的政治思想,反映了中小地主阶级的利益,对当时经济、政治和军事等方面的严重危机,有较清醒的认识。
主张除积弊、行宽简、务农节用,与范仲淹等共谋革新。晚年随着社会地位的提高,思想渐趋保守,对王安石部分新法有所抵制和讥评;但比较实事求是,和司马光等人的态度是不尽相同的。
欧阳修在中国文学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他继承了韩愈古文运动的精神。作为宋代诗文革新运动的领袖人物,他的文论和创作实绩,对当时以及后代都有很大影响。
宋初,在暂时承平的社会环境里,贵族文人集团提倡的西昆体诗赋充斥文坛,浮华纂组,并无社会意义,却曾风靡一时。为了矫正西昆体的流弊,欧阳修大力提倡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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