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化的介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3

物化是中国古典文艺学、美学关于审美创造的独特范畴,它发端于老子哲学,成熟于庄子哲学。庄子的“心斋”奠定了物化的心理机制,审美移情是它的表现特征。物化移情不同于西方的移情美学,它是一种物我互为主体的移情,是“天人合一”。物化的最高境界是物我互化,这是一种忘我的精神境界。物化显现了中国古代审美创造理论的巨大价值,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在中国古典文艺学、美学发展史上,“物化”作为一种独特的审美创造现象,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生成。它发端于老子哲学,成熟于庄子哲学,引起了后世文学艺术家和理论批评家的高度重视。他们从具体的文艺创作实际着手,描述“物化”的现象,发掘其中所蕴涵的深刻的理论意蕴,给后世以很多启迪。“物化”所昭示的文艺创造主客体浑一的忘我的精神境界,表现了中国古代审美创造理论的巨大价值。它不同于西方美学的审美移情理论,而有自己的理论品格。特别是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文艺理论体系,完善我们自身的文艺学、美学的今天,“物化”论更值得认真总结。 “庄周梦蝶”的启示 “庄周梦蝶”的启示
老庄在中国古代文学艺术领域里的杰出贡献,不仅表现在艺术形象上,而且更表现在对文学艺术理论的开拓上。其哲学中所表现出来的思辨意识和傲睨万物的宇宙观,充满极强的生命精神,在中国思想界具有振聋发聩的作用,每每成为思想革新的发动机和理论武器。老庄哲学非常注重人的入思方式,提出了许多入思的范式。在这众多的入思范式中,虚静代表了一个方面,而物化则代表了另一方面。道家把虚静作为一种修身养性的范式来对待,在它那里,虚静是作家艺术家进行审美创造必备的心理状态,物化则是作家艺术家进行审美创造应该达到的境界。这一境界的形成虽然有虚静参与,但是,已经迥异于虚静的创造内涵,它和虚静一样,也成为审美创造的独立范畴。 《老子》 像虚静一样,物化最早也出自《老子》。《老子》三十七章曾这样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亦将不欲。不欲亦静,天下将自正。”老子从其“道”的哲学理念出发,倡导“无为而无不为”,认为这是“万物将自化”的前提条件。万物自化就是物化,它的精义在于自然,此与他“道法自然”的观念相通。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就理解了老子的物化思想,追求物化也就是追求自然。老子的“万物”,既指人,又指物。“万物将自化”既包含人的变化,也包含物的变化,更包含人与物的互化。 “物化”究竟是什么? 庄子所说的“物化”究竟是什么?前人的理解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郭象在《庄子注》中解释为“死生之变”,成玄英疏为“物理之变化”①。今人陈鼓应将其解释为“物我界限之消解,万物融化为一”②。诸释相较,当以陈说最切合庄子本意。在《齐物论》的题旨下,万物浑融齐一,但浑融万物的操纵者应该是人,而不应是物。前人在解释这一寓言时却明显存在着混同的倾向,如宋人陈碧虚云:“周蝶之性,妙有一气也。昔为胡蝶,乃周之梦,今复为周,岂非蝶之梦哉!”③胡蝶是一个象征,其超脱而浪漫的精神气质,充满自由而不受约束的情调,是庄子人格精神的映射。因此,陈碧虚说,“周蝶之性,妙有一气”,这是联系了庄子的人格。但他又说,“今复为周,岂非蝶之梦哉”,明显混同物与主体,解释过于玄虚!胡蝶何来之梦?庄子从齐物的立场出发,将对象也看作是一种主体存在,以胡蝶之眼来看待事物的发展变化,又符合他的思想实际。这有点类似西方现象学哲学所讨论的主体间的关系。他常常与动物对话,并非真正认为它们有生命,有情思,而是借以宣泄自己思想的另一面。在以物眼观人时,真正看人的还是庄子,只不过他换了一个角度。庄周梦蝶故事所描述的蝶梦庄周,蝶的身上所灌注的仍是庄子的主体意识。 解答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还看到了梦觉齐一的问题。应该说,这与庄子的齐万物、等生死的思想是一致的。在庄子的思想意识中,他从来就没有把物与人真正地分清过。人就是物,物就是人。既然人与物没有鲜明的界限,还有什么东西之间存在界限呢?梦就是觉,觉就是梦,因此,蝶就是周,周就是蝶。对此,宋人王说得好:
这样,物化就是“物我界限消解,万物融化为一”。弄清了物化的字面意义,我们便可以进一步探讨庄子的物化作为一种哲学入思方式对文学艺术创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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