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人说入了外国籍回中国要去当地公安局注销户口?

为什么有人说入了外国籍回中国要去当地公安局注销户口? 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十一条 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三条 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第十六条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扩展资料:

如果承认双重国籍, 那么很可能出现的后果是, 一些先富裕起来的和掌握权力的公民, 利用双重国籍制度逃避对中国的法定义务。允许双重国籍存在, 中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将会逐渐地落入取得外国国籍人的手中, 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将得不到保障。

实行双重国籍制度很可能会导致高端人才或者“特殊人群”通过变换国籍获得特别的保护, 普通中国公民将会饱受双重国籍挤压所带来的痛苦。中国当前最紧迫的问题不是承认双重国籍, 而是如何在尊重国籍法的基础上, 切实加强法律监管, 防止双重国籍成为少数人的特权。

虽然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但少数人拥有双重国籍的现象并不鲜见。早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就已经零星出现了少数人通过不正常渠道购买外国护照的事情。

进入本世纪,出国人数剧增,许多在海外的新移民为了谋求在居住国获得较好的生存发展环境,加入外国国籍,这些国家往往对入籍者也不要求放弃原有国籍。这就使得一些出国留学人员成为事实上的双重国籍拥有者。

此外,一些违纪违法官员通过各种关系,秘密取得外籍身份或者双重国籍,双重国籍已经成为一些贪腐官员暗渡陈仓、试图逃避打击的另一手段。

参考资料来源:

赣州市政府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人民网-该不该给“双重国籍”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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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4

因为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且有法律明文规定需要去注销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条 居住国内的公民办妥前往国家的签证或者入境许可证件后,应当在出境前办理户口手续。出境定居的,须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注销户口。短期出境的,办理临时外出的户口登记,返回后凭护照在原居住地恢复常住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扩展资料

一、申请手续

1、加入外国籍人员的外国护照或我国驻外使领馆或部省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其加入外国籍有关证明材料。

2、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调查报告(公安部出入境网站查询比对结果应在报告中予以记载)。

3、加入外国籍人员本人或委托人到公安机关申请注销中国户口的,应制作《询问笔录》。

二、审核程序

由加入外国籍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经区、市、县公安(分)局审核办结。

三、办理时限

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理完结。

收费标准依据:无。办理此业务不收费。

参考资料来源:大连市公安局-加入外国籍人员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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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6-03
根据中国国籍法第九条,一个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其他国家的国籍,自动失去中国国籍。既然国籍自动失去了,户口自然也无效了。不知道为什么那个人说要去注销。(有什么区别?)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30
因为中国是不支持双国籍的。

具体请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4个回答  2013-06-02
不允许双重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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