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转业如何安置 吉林省

如题所述

申办材料:
转业干部持行政、组织、工资、粮油关系到接收单位所在的市、县(市)军转办报到,办理有关手续。进入党政机关及政法部门的党政干部,报到后,接收主管部门真写《录用国家公务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到市人事局录用处办理录用手续。
基本安置工作
1、转业干部分配去向,原则上回入伍地安置,在市本级安置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转业干部安置,要面向经济建设第一线,主要是充实和加强空编或有增编计划的部门及事业单位,以及新、扩建单位。有空编的党政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可自愿接收安置转业干部。专业技术干部要尽量对口安置。
转业干部工作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德才条件,参照原在部队的职务,合理进行安排。对团职转业干部,按照(90)国转联字3号文件规定做好职务安排工作。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工作原则上与转业干部同步安置;、转业干部分配办法,一是考试分配, 进党政机关和政法部门的转业干部实行考试分配,做到考试分配计划公开,考试成绩公开,考试分配结果公开。二是指令性分配,到企事业单位的转业干部进行指令性分配,指令性分配根据接收单位工作需要,岗位要求和转业干部综合素质进行合理分配。三是双向选择分配,在指令性分配计划中,接收单位可以选择转业干部,转业干部也可以选择工作单位。
接收条件:

1、原籍长春市或从长春市入伍的(不含原籍其它地区在长春市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学生,毕业后分配入伍的);
2、转业干部本人外省籍,其配偶长春市籍,现仍居住在长春市有常住户口,并结婚满四年以上的。
3、转业干部本人外省籍,其配偶随军随调到长春市工作,居住满八年以上的;
4、本省其它地区原籍或从本省其它地区入伍的转业干部,其配偶婚前在长春市有常住户口,且结婚满四年以上的。
5、本省其它地区原籍或从本省其它地区入伍的转业干部,其配偶随军随调在长春市工作,居住满六年以上的。
6、双军人双转,其中一方是长春市原籍或从长春市入伍的。双军人外省或本省其它地区原籍或从本省其它地区入伍的,单方转业,驻军在长春市满八年以上的。
7、转业干部本人外省籍,其父母或岳父母在长春市定居并有常住户口(不含随军来的),且身边无子女,需要照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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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02
我建议你选择自主择业买断,你有了安置费,然后自己去找个工作不成问题,地方好多单位还是喜欢部队转业军人的!
如果你一心等着安置的话也可以,只要你不嫌弃到时候给你安置的工作不满意,你就耐心等吧,只是一点小建议,希望能帮到你!追问

三期和二期的区别会很大吗

追答

嗯,肯定是有差别的呀,再说你二期能转业吗?兄弟劝你一句,如果你三期转业的话自主择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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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6-02
关系和钱!
我一个朋友三级士官转业,进了我们当地公安部门事业编制,转业费都搭进去了还外加了两万呢!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02
还是和以前的一样 义务兵回来是由武装部开具证明,安转办或民政局给办理, 军官或3期士官则是有部队派发就业安置卡,民政局办理!国家政策,全国通用。
1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是:
1、城镇户口、农业户口的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及“待分配时间”的定义:
  原是城镇户口的义务兵,入伍前未参加正式工作的,退役后由原入伍征集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统一分配工作;在服役期间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以上的,安排工作时应优先照顾本人志愿;
城镇退伍义务兵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其含义是:由政府向各行业系统分配安置退伍军人的任务,各行业系统应保证完成安置任务,这是一种指令性的安置办法。
  原是农业户口的义务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后由政府安排工作;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二、三等革命伤残军人的,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安排适当工作。
  待分配时间是指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伍军人,回原征集地到退伍安置办公室报到之日起,至到所分配的工作单位之日止的这段等待分配的时间。
2、转业士官安置的原则:
  转业士官原则上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的市(县)接收安置。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1)国家或者军队建设需要的;
(2)服现役期间,家庭常住户口所在地变动的;
(3)结婚满2年且配偶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有生活基础的;
(4)因其他特殊情况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置主管部门批准的;
(5)对违反《士官管理规定》第6章第32条婚恋规定的,不得异地安置。
3、复员士官落户原则:复员士官原则上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区落户,如因国家或军队建设需要的,服役期间家庭户口变迁的,或结婚满2年且配偶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有生活基础的,或因其他特殊情况经省级人民政府安置主管部门批准的,可以异地落户(违反婚恋规定的除外)。对农村入伍符合转业安置条件的复员士官,没有承包土地、自留地的重新划给,如本人要求落城镇户口的,可以落城镇户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08-23
  吉林省士官转业的安置政策:
  根据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异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
  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异地安置的。
  第十二条规定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
  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
  (一)因战致残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是烈士子女的;
  (四)父母双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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