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6-08
这是不可以的。
首先,在任何阶段和任何程序中都不存在检察院指派律师的说法,因为检察机关和律师在诉讼中承担的是不同的职能,不互相统属,所以不存在指派的说法。
其次,既然是侦查阶段,主要的程序目的还是查明案情,查明案件的侦查工作由公安机关完成,这个阶段是不存在律师协助调查的说法的,律师协助是不能保证独立行使侦查权和案件侦查保密需要的。
最后,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诉讼,主要还是接受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帮助、代为进行控告等权利,一般来说律师在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后,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的律师,针对案件中的有关问题,是可以调查取证的。参见刑诉法第39-41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