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检察院能指派律师恊助调查吗?

如题所述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要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规定如下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第二百七十条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
  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适用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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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08
这是不可以的。
首先,在任何阶段和任何程序中都不存在检察院指派律师的说法,因为检察机关和律师在诉讼中承担的是不同的职能,不互相统属,所以不存在指派的说法。
其次,既然是侦查阶段,主要的程序目的还是查明案情,查明案件的侦查工作由公安机关完成,这个阶段是不存在律师协助调查的说法的,律师协助是不能保证独立行使侦查权和案件侦查保密需要的。
最后,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诉讼,主要还是接受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帮助、代为进行控告等权利,一般来说律师在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后,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的律师,针对案件中的有关问题,是可以调查取证的。参见刑诉法第39-41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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