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信号灯路口,右侧车辆有优先通行权,但是右侧车辆在路口直行处(仅仅是在路口的地方)因修路封闭,车辆是绕过路障从道路的左侧过路口的(也就是车辆直行的逆向行驶方向)。就在车辆左侧路口处与该车辆左侧直行的路口发生交通事故,(该车辆左侧行驶的车辆是直行),根据交通法无信号灯路口,右侧车辆有优先通行权,请问这个时候绕道道路左侧过路口的车辆是否算直行?是否还享有优先通行权?
我需要专业点的回答,最好能指明具体法律条文
由于路段只有路口处有路障,肯定是在路口处转向的,如果前面就转向那不是成逆向行驶了?而且那个路障就在路口的入口处。
追答对方车辆在路口处为了避让障碍物而变更车道,与在路口处转向是有区别的,同方向道路上车道的变更并不改变其直行车的性质。当然,具体还应该以现场障碍物的具体位置来判断,如果障碍物放置在十字路口中心,这样的情况就有所不同。
是否方便简单画出一个道路与障碍物、碰撞位置的示意图?
图已画
追答这个事故现场的示意图补充非常重要。
按照图示,本事故现场中为机动车和电动车的碰撞事故,在此需要首先清楚了解一个关键问题,该电动车在当地是否归属机动车管理?(即要求车辆上牌,缴纳保险以及驾驶人需要持有相应驾驶证)如果该车辆并非归属机动车管理,本事故在绝大部分的类似案例中将会认定机动车一方全责的可能性较大。 理由是机动车通过路口时必须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回头再说这个右侧优先通行的问题,假设本事故南北方向通行的车辆为汽车(推翻上述非机动车性质),东西向车辆在进入路口之前就已经在逆向车道上借道通行,绕过障碍物之后需要回到本车道行驶,此过程不应该影响车道内其他直行车辆,而南北向车辆通过路口时也未实施避让右方来车,因此在此假设前提(双方均为机动车)下,应该认定双方同等责任的可能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