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不是。但根据《铁路
公检法管理体制改革》文件规定今年年底要全部改为公务员这意味着存在数十年、封闭独立的铁路司法王国将终结。铁路系统单设公检法机关,是
新中国成立初期模仿苏联建制而设的,对铁路沿线发生的案件,铁路所属的工厂企业,专属铁路居民生活区、铁路院校等地发生的法律纠纷享有管辖权。这些机构经费全部由各级
铁路局负责,人事也由同级铁路局的组织部门管理。财权、人权上的不独立,使得铁路司法公正性屡遭诟病,被形容成"儿子审老子"、"法院企业化"、"自己查自己,自己审自己"等等。最典型的就是"火车撞死人"案件的处理。1990年的时候,通过的《铁路法》规定:"如果人身伤亡是因
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于是,"受害人自身原因"成了铁路运输企业"免责"的"撞了白撞"的"合法"理由。即使法院判赔,长期是每个人仅仅300元,所以改革是必然的趋势,因为司法公正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目标。